照生公告:籌募 400萬元 照生會 遷移企劃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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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願意先賣三甲土地並再用低於公告現值 一甲 250 萬元便宜賣給協會,三甲土地共計 750 萬元,重點是此土地可貨款五成以上,也就是說只要能籌募到 400 萬元,便可買下此土地
106年度,期望 籌募 400萬元 為毛孩子 圓一個家企劃
一、緣 起:
照生會,成立至今十一年有餘,在各位的捐款護持下,得以有幸能在台南左鎮建蓋了二座很棒的護生園狗場,有鑑於,近年來大環境不景氣募款不易,必需開始著手縮編,初估 每個月 可減少租金及人事和水電等,近十五萬元。
再加上各位顧問、大德們一直向本協會執行長反應,自從2014年紀錄片電影《 十二夜 》揭露了台灣流浪貓狗在公立收容所內的處境,改變民眾對流浪動物的態度,甚至促成2015年立法修訂《動物保護法》,廢除了公立收容所對收容動物進行安樂死的「十二夜條款」,並定於106年02月06日實施 零安樂死 政策,關乎著協會,未來是否還有足夠空間可以適時伸出援手的能力。
於,104年8月,協會原本定案竹東有塊土地,總坪數:1301.355 坪,這期間,一些顧問、大德們有透過 陳總 前往察看,反應
其一、土地內有電塔,恐對人及狗健康有大害。
其二、顧問、大德們本身都是愛貓狗者,都深慮著此竹東土地也才 1301坪 仍是太小,協會未來是否有足夠空間可以適時 對 零安樂死 政策 伸出援手的能力。
於是,在 106.02.18. 在支持者介紹下,台南白河 有 一座 4.667甲 土地,在支持者強力說服下,地主願意先賣三甲土地並再用低於公告現值 一甲 250 萬元便宜賣給協會,三甲土地共計 750 萬元,重點是此土地可貨款五成以上,也就是說只要能籌募到 400 萬元,便可買下此土地。
執行長 己先請 陳總 和 李愛華 ,至 現場親自 察看 現場土地,十分適合做庭園式建蓋的狗場基地,本土地有平坦、有水、有電、又無住家、往返 台南白河交流道 大約 十分鐘 左右。
二、目 的:
針對,照生會這次的北部總會遷移企劃案,主要目的,有三點:
一、節省經費:本企劃案是為了面對如今的不景氣募款不易慘況而行之,決定撤除目前的鶯歌總會及三峽貓狗捐血中心來節省每月近十五萬元的經費,以達到節省經費之目的,仍保留尖山路上鶯歌分會。
二、動物福利:常年來鶯歌總會在醫療及原建物因素下,必需以關籠為飼養方式,如本企劃案行之,將採取原三峽貓狗捐血中心的開放式飼養方式,以提升動物福利之目的。
三、全心愛心:常年來鶯歌總會及三峽貓狗捐血中心是承租的,在不可破壞原建物及因是承租不敢花大錢建蓋因素下,實在無法全心使用,如土地及建蓋皆是自己買的蓋的,以做到全心愛心之目的。
三、比 較:
原 鶯歌總會,在醫療及原建物因素下,必需以關籠為飼養方式。
本企劃案行之,將採取開放式飼養方式,以提升動物福利之目的。
四、捐 款:( 遷移案 )
郵局劃撥 :5008 8068,戶 名:社團法人臺灣照顧生命協會 ( 註明:遷移案 )
台北富邦銀行 土城 分行 ,帳 號:6691 – 0200 - 8771
戶 名:社團法人臺灣照顧生命協會 ( 註明:遷移案 )
信用卡捐款 ( 註明:遷移案 ):https://www.esafe.com.tw/Service/BuySafe_EZ.aspx?web=b080318175
六、抵 稅:
愛心捐款抵稅說明
其實,為了鼓勵人們熱心公益事業,對於以財務捐贈慈善公益事業的納稅人,稅法上也特別訂有優惠的措施,依照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納稅人在申報所得稅時,如採用列舉扣除的方式,即可將年度內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自其綜合的總額中予以扣除。
而有關居贈列舉扣除的規定,財政部長台北市國稅局指出,列舉扣除額中,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的捐贈,可以扣除的金額不能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二0%,但是有關國防、勞軍和政府的捐贈,則不受金額的限制。
納稅人在申報時,必須要檢附捐贈收據的正本供稽徵機關核認。同時,捐贈對象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只有符合民法總則規定的公益社團及財團的組織,或是依照其他關係法令,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的才可以適用。
換一種方式講,為了鼓勵人們從事公益事業,稅法規定,只要人們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在其所得總額二0%的範圍內者,每捐贈一百元,政府亦將按其個人適用稅率,分別輔助其六元至四十元不等的金額。雖然政府是以免徵稅款的方式,來鼓勵納稅人從事公益慈善捐贈活動,但實際上,等於納稅人捐贈多少,政府也會相對的「出資」共襄盛舉。
所以說,所得愈高、稅款繳得多的個人,則其因為捐贈善行而獲得「減稅」的收益也最大。因此,如何善加利用捐贈的列舉扣除規定,以達到節稅的目的,納稅人應該要注意。
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左列規定扶養親屬之免額………
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就左列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
(一)標準扣除額:…………………(節略)。
(二)列舉扣除額:1.捐贈: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
超過綜合所的總額20%為限。
但有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售金額之限制。
本企劃案專人:執行長 0985 444 365,陳總 0980 219 972
照生聯盟總部 電話:(02) 2932 - 8347 傳真:(02) 2933 - 6967
照生聯盟總部 會址:117 台北市 文山區 羅斯福路 五段 39 號